广州外遇调查取证:分析-未达结婚年龄结婚的法律后果

分析:未达结婚年龄结婚的法律后果 [案情简介]  1995年7月,某村男青年张某某(1974年出生)与本村妇女青年钱某(1975年6月出生)到乡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结婚登记时,张某某隐瞒了真实年龄,谎称是1972年出生。结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打架,最后发展到双方分居。1998年5月,钱某向张某某提出离婚,张某某表示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1998年6月,钱某遂起诉至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予其与张某某离婚。  [法律分析]  县法院依据《婚姻法》第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达婚龄欺骗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问题的复函》中规定:“(1)在1953年贯彻婚姻法运动后,双方均未达婚龄,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登记结婚的男女,现在一方提出离婚时,如果双方均仍未婚龄,不能认为双方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2)在1953贯彻运动后,一方未达婚龄,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登记结婚的男女,现在一方提出离婚时,......对于提出离婚时双方均已达婚龄的男女,在承认其事实的婚姻关系时,应对其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登记结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本案中,张某某在与钱某登记结婚时尚未达法定婚龄,其隐瞒真实年龄骗取结婚证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其婚姻亦属违法婚姻。然而,在1998年钱某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双方均已达法定婚龄,因而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57年3月26日的《复函》规定,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判决准予其离婚,是正确的。  法律规定最低结婚年龄,主要是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自然因素,即人的生理、心理发育情况。另一个是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文化和人口发展的要求。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男22岁周岁、女20周岁”的最低结婚年龄,便是考虑到上述两个因素,其目的是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开展和降低人口增长速度,有利于四化建设的发展。此外我国婚姻法还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所谓晚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第一胎。但该规定与法定婚龄的规定在性质和效力上是不同的,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效力,晚婚晚育为鼓励提倡性的规定。在实践中不能用晚婚年龄代替法定婚龄,但要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如果当事人双方均已达法定婚龄,又坚持要求结婚,则应依法准许。  如前文所述,达到法定婚龄是男女双方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如果任何一方未达到或双方均未达到法定婚姻,则尽管其领取了结婚证,其婚姻也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一经发现,应定量布该婚姻无效,由婚姻登记机关收回骗取的结婚证,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然而对于结婚时未达法定婚,但发现时或处理纠纷时双方均已达法定婚龄的,依最高人民法院1957年3月26日的司法解释,可以承认其成立的婚姻,但要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这是因为,从法理上讲,在发现时或处理纠纷时双方均已达法定婚龄,便消除了婚姻无效的原因,因而可以承认其已经成立的婚姻,这也是符合民法中关于无效民事行为可以通过补正或因出现一定法律事实而转化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原理。  链接: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中国香港法定结婚年龄是16周岁。  中国台湾法定结婚年龄为20周岁。父母同意下男18周岁,女16周岁。婚姻法相关知识,推荐阅读:新婚姻法对结婚年龄的规定 虚报结婚年龄结婚怎么办? 婚姻法规定晚婚年龄是多少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2]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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